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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重申网上办公系统“涉外活动申报”有关事项的通知

关于重申网上办公系统涉外活动申报”有关事项的通知


校属各单位:

根据市委外办、市教育局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外事活动报批工作,切实保障外事安全,增强外事接待工作计划性,现就我校网上办公系统“涉外活动申报”有关事项要求重申如下:

一、需报批的事项

各单位开展各类外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:邀请国(学者(人员)短期来校访问、交流讲座或通过在线形式会议、交流、讲座等,须提前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填报“涉外活动申报”,由主办单位(学院科研机构职能部门)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,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工作办公室)并会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后实施。涉及举办“国际会议或涉港澳台会议”的申报应填写“举办国际会议、涉港澳台会议申请”。

二、报批时限要求

校属各单位开展各类外事活动应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通过“涉外活动申报向国际交流与合作处(港澳台工作办公室)提出申请。请各有关单位切实增强工作计划性,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批,我处(办)原则上不受理逾期申报事项。

三、报批材料要求

各单位应严格按照“涉外活动申报要求填写申报内容并上传附件材料,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,加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把关,确保我校外事活动规范、安全、有序进行。

专此通知。
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
港澳台工作办公室

2023年6月6日